民告官,赢了!骑电动车被处罚,车主一怒之下把交警告了!
2021-02-06 13:49 作者: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
赵某在青岛骑电动车送外卖,因为车辆是超标电摩,因此先后两次被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因对第二次罚款400元、记24分的处罚不满,赵某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
一审、二审判决,赵某败诉之后,可谓屡败屡战!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车主赵某赢了!撤销一审、二审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交警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类似于本案的车主不在少数,经常有人咨询电动车观察员,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车会交警查扣、处罚怎么办?分析这起民告官的案件,最后胜诉的原因,值得大家借鉴。
如果超标电动车已经备案并核发了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这意味着交通主管部门将涉案车辆排除在电动摩托车的范围之外,涉案车辆就属于非机动车。交警不能按照超标车和机动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