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焦点 > 正文

赶紧提前准备!又一批电动车新规来袭,11月1日起实施!

2022-10-29 13:52 作者: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

即将步入11月,各地又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实施,管控力度日益趋严,大家注意提前做好准备。

 

 

一、河北:11月1日起,电动车集中上牌停止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六个月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1月1日起,《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停止登记注册和号牌发放。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二、河北盐山:1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限行
对于未悬挂号牌或因不符合国家规定无法登记上牌的电动三四轮车,盐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依法设置禁限行区域,并逐步扩大禁限行范围,对违反通行规定的,将依法查处。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商、销售商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三、河南舞钢:11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日前,舞钢发布《关于在我市实施电动车免费上牌的通告》,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进行免费上牌,纳入规范管理。2022年11月1日起,对未上牌的电动车,由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上牌。2022年11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车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四、河南睢县:11月1日起,非标车停止上牌
睢县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办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业务;自2022年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要对未安装号牌、未标示非国标编码上路行驶或者违法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非国标编码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开展常态化管控查处工作。
 
五、安徽合肥:11月1日起,《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令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特别是禁止加装、改装座位或者加装遮阳篷、挡风板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等违法行为及相关经营性活动。违反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安徽全椒:11月1日起,非标车停止办理临时号牌

2022年11月1日起,全椒电动车临时号牌将不再发放。届时,交管部门将对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严管、严处和拖移。

 

 
七、安徽六安:11月1日起,电动三四轮车上牌不再免费
从2022年9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安徽六安电动三四轮车车备案登记是免费的。此次进行备案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车辆。2022年11月1日起,电动三四轮车不再免费集中上牌。
 
八、浙江台州:11月1日起,强化电动车严管
2022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台州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岁末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维修店非法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11月1日起,多地的电动车上牌和通行管理都会有变化,大家注意政策规范,保障自己的出行权益。针对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这些新规,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