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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豪泰起诉格林豪泰!电动车观察员以此案给行业普个法!

2024-08-19 09:42 作者: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
近日,行业都在议论“格林豪泰酒店。
没有做好两件事,酿成了一个大错!究竟是什么呢?

在一个类别注册商标后,再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这个其他类别就是企业今后可能要涉足的其他行业或者让他人无法在其他行业用你的商标。
格林豪泰酒店偏偏没有做到。
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现在不能用于广告宣传,但是可以“跨类保护”,也就是说你即便没有如第一条所述的“保护性商标注册”,其他企业用你的商标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说实话,“格林豪泰”商标在酒店行业的知名度可谓“家喻户晓”,但是没有履行申请“驰名”的手续,所以得不到保护。
格林豪泰酒店只能吃这哑巴亏!

从这起案件中,给全国电动车经销商也普个法。一般来说,A公司要起诉B公司商标侵权,都是先从B公司的经销商那里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产品,然后把经销商和制造厂家一起列为被告。
截止目前,格林豪泰酒店撤诉的原因并不清楚,一般出于以下三个原因考虑撤诉:
1、双方和解。当年某知名品牌的电池被某电动车厂家抢注,后来起诉该电动车厂,最后也是双方和解,你用我的电池,我们相安无事。畅想一下,如果我给你电动车,你给我房间,大家交个朋友也挺好。
2、预知败诉。经过内部律师团的综合评判,如果证据不充分,这场官司注定失败,不如不打,撤诉为上策。会不会格林豪泰酒店也是这样的考量。
3、变更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由于原告主动撤回案件或者经过法院审查裁定为撤诉处理之后,若原告再度提出相同的诉讼请求进行起诉,在此情况下,当地法院必须给予立案并依法审理。

总之,格林豪泰电动车赢了这一局,让人感慨万分、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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