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11月1日,这类电动车不能生产销售!对经销商和消费者有无影响?
2024-10-20 10:08 作者: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今年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由于修订的标准比较专业,本文暂不展开分析。仅针对11月1日之后新规对经销商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只要不满足下面四个标准的车辆都不能销售,经销商有两条路,要么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清空库存,要么厂家负责善后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