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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出去!如有这类电摩赶紧处理,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

2021-11-12 19:36 作者: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
不符合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要求的所有电摩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1月29日)暂停生产,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
 

 

也就是说,凡是不按新标准GB 24155-2020生产销售的电轻摩、电摩产品,公告目录有效期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并不得继续延期,2022年1月1日起终端将无法上牌。
 
尽快检查库存车辆,不符合新标准GB 24155-2020的电轻摩、电摩产品,现在可以处理,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
 

电轻摩、电摩产品,即合格证出厂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之前的产品,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牌,逾期合格证将失效。

 
目前过渡期不足2个月即将结束,电动车观察员提醒大家尽快自纠自查,别等到过渡期过了相关部门严查时,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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